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2006年10月30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定向回购股份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议案。公司于2006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定向回购股份暨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申请材料。
鉴于有权机构对本公司前次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批准与授权已过有效期。为了落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推进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工作,本次交易各方在维持原有交易结构及交易定价等内容的前提下,拟重新申请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与授权,并在补充披露有效期内的审计、评估资料后,重新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申报程序。
2010年1月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定向回购非流通股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于2006年11月报送的有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申报材料。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申报文件,重新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申报程序。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S延边路 证券代码000776 公告编号:2010—011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公司《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