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
2010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2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行的在线网谈中表示,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
针对目前税务机关采取什么政策抑制房价上涨这一问题,杨遂周指出,税务机关是税收政策的执行机关,对于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各项房地产税收政策,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契税“先税后证”、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措施进行了落实,物业税的改革目前还处在研究和准备阶段。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的表态,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王骏分析,从归口上来说,物业税主要属于财产税范畴,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将来的执法,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都具有很大的发言权,杨遂周的上述表示,实际上意味着物业税近期内无望在全国范围内开征。
另据报道,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近日的北京两会政协小组讨论中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底开征物业税。小组讨论会的税务专家预测,税率范围可能在0.5%至1%之间。专家表示,北京开征物业税的基本方式是按市值估价,打折后再按一定比例计税。从对象上来看,也是先对商业地产进行征收。
在谈到目前业内广泛讨论的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这一问题时,杨遂周指出,环境税税制正在研究之中,具体的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