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农董事长遭点名批评
2010年01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李小兵
*ST 国农今天公告,2010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董事长予以批评的决定》。
近期,深圳证监局对*ST 国农下属子公司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农置业”)现场突击检查发现,*ST 国农公司董事长王克昕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在国农置业领薪,薪酬合计16.97万元。该薪酬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公司2008年年报披露王克昕领取薪酬的数额为0,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仅如此,国农置业还是一家“问题”公司。国农置业分别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11 月与北京东方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签订《借款协议》,向东方园林提供借款共计7120万元。截至2008年年底,东方园林仍有1220万元借款尚未归还。该借款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影响重大。2009年3月深圳证监局向*ST 国农下发了监管意见,要求公司董事会采取包括向东方园林提起法律诉讼等有效措施及时清收该笔借款。截至2010年1月15日,仍有620万元的欠款未收回。
深圳证监局称,鉴于*ST 国农既未能完全收回东方园林欠款,也没有采取向东方园林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董事长王克昕在下属子公司国农置业领薪事项既未履行决策程序也未予以真实披露,董事会对上述情况均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及*ST 国农董事会、董事长王克昕予以批评,并将*ST 国农及董事长王克昕记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诚信监管档案。
公司表示,收到批评后,东方园林于2010年1月25日、28日和29日,分三批归还共计620万元。至此,东方园林公司欠国农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全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