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月29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李福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83,351,46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2.1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党群领导干部年薪系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