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8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2009年12月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09年度全年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比上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3.39亿元(未按上述《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追溯调整)增长400%以上。
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未按上述《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追溯调整)
本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
三、业绩预增原因说明
利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保险业务的稳步增长和投资收益的显著增加,以及执行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四、其它说明
上述预计业绩为初步预测数据。由于执行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重大且涉及范围广泛,本公司需要较长时间来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在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进一步确认且对上年同期业绩追溯调整后,业绩预增比例可能有所调整。如本公司2009年实际业绩与预计业绩有重大差异的,本公司将及时予以补充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0-00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因本公司A股发行和H股发行减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430,544股和8,970,242股,本公司股东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分别因A股发行和H股发行减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377,264股和8,919,562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分别为442,500,000股和440,000,000股,分别占H股发行前总股本77亿股的5.75%和5.71%。上述变动后,截至2010年1月27日收市,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424,099,21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86亿股的4.93%;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421,703,17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0%。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