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投资者买入石化CWB1认股权证的价格为P0元/份,不考虑交易费用,这将是权证持有人支付的成本。那么该投资者可以采用何种行权策略,具体分析如下:
1、持续持有至到期
如果投资者选择一直持有石化CWB1认股权证直至行权期结束(即2010年3月3日)而不行权,那么届时该权证将被注销,权证持有人持有每1份石化CWB1认股权证遭受的损失将为P0元。
2、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权证
如果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包括最后交易日,即2010年2月24日,以下同)投资者以P1元/份的价格将之卖出,则每份权证实现的损益是P1-P0元。在最后交易日前权证买卖的损益情况,将直接取决于投资者对权证未来走势的把握和判断。
需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预计停止交易后的行权期内,中国石化的A股股价将很有可能低于行权价格19.15元,投资者将无法行权,那么投资者可以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卖出权证,即便卖出权证的价格小于购买权证的成本,以减少损失。
3、行权期内行权
对于处于行权期内的认股权证而言,一般当正股市场价高于约定的行权价格时,称为价内权证,行权将具有意义,即行权后可以以较低价格获得标的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行权收益。如果正股股价低于约定的行权价格,则称为价外权证,价值为零,投资者行权时将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获得标的公司的股票从而蒙受损失。因此,对于理性投资者来讲,若中国石化(600028)的正股价格低于19.15元/股,则投资者应不行权,视行权期内股价走势再决定是否行权。若中国石化(600028)的正股价格超过19.15元/股(即超过行权价格),则不论投资者认购该权证的历史成本为多少,则应该行权,实现无风险套利。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所涉及证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作者不对投资者据此投资所造成的亏损承担任何责任)
(风险提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