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ST联华B 编号:临2010-00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26日,我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53号,公司涉及与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保证合同纠纷被起诉。
二、 案件的起因
起因:本公司2007年5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一份,借款人民币2400万元(贰仟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07年6月8日起至2007年12月7日,借款年利率10%,万事利集团提供担保。为此本公司与万事利集团于2007年5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借款期满,因我公司未归还上述债务,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借款担保人万事利集团于2009年8月21日代为本公司偿还本、息及委托拍卖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288,774.13元(贰仟玖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叁分)(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8 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2010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27,868,774.13元(贰仟柒佰捌拾陆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叁分),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偿付利息损失(自200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