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1日下午在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16,342,3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79%,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潘正义董事长主持,会议经逐项记名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关于选举覃衡德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同意票代表股数816,342,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2、同意《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提案》(此项决议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票代表股数23,241,4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3、同意《关于选举程永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同意票代表股数816,342,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振强、于利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召集会议的行为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