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一○年二月二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4人,董事廖志刚先生因事未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梁景理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廖志刚先生辞去董事长的提案
鉴于工作调动原因,廖志刚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在公司董事会未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仍由廖志刚先生行使董事长职责。
二、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廖志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提案
鉴于工作调动原因,廖志刚先生决定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
三、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增补施沛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鉴于廖志刚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任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增补施沛润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听取了董事会提名施沛润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一致认为:
施沛润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
四、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解聘章炳炎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提案
因退休原因,经总经理钟海先生提议,拟解聘章炳炎先生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职时间截至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止。
五、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10年2月26日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2日
附件:
增补董事施沛润先生简历
施沛润先生,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厂长。
施沛润先生1982年~1986年7月在武汉化工学院化学选矿专业,本科学士学位,1986年9月~1989年7月在中国矿业大学煤化工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毕业,2000年4月~2004年12月在职攻读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施沛润先生专业基础扎实,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水平较高,多年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生产工艺技术,了解公司经营业务,有丰富的一线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经验,所负责经营的焦化厂多年来一直是柳钢的主要盈利和优秀企业管理单位之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现场管理在同行突出,经营业绩斐然。施沛润先生2000年~2002年连续被评为冶金行业节能先进个人,2004年~2007年柳州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003年度广西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2003年度柳钢集团公司突出贡献科技人员,2005年~2006年柳钢集团公司标兵,2007年度柳钢集团公司科技标兵,2008年度柳钢集团公司技改突出贡献奖,2009年度柳钢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增补施沛润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党的十七大“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的精神。
施沛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股票账户拟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无属于《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施沛润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10:30时
2、会议地址: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809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 审议通过廖志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增补施沛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参加人员:
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截至2010年2月2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5、参加会议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股权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2010年2月25日下午5:00前,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10年2月2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地址: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98
联系人:罗胜军、黄胜松
7、其他: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携带本通知,以便会前查验。谢谢合作!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 月 2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受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权证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代为行使表决范围: | 委托日期: |
委托人签名: | 法人印章: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