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0年2月5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将共同推出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19)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南京证券、东莞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世纪证券、日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其他代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基金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关于参与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0年2月5日起参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各代销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详情:
1.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或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 深圳发展银行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8208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0)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 北京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客户服务电话: 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 0755-23957088(深圳)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霍兆龙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或 0755-961202
网址:www.pingan.com
(14)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电话:010-68098777
传真:010-6856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5)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网址:www.gdb.com.cn
(16)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秀仑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8)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9)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21)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2) 华泰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13,400-8888-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lhzq.com
(23)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4)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5)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6)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7)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28)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333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29)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201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30)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梁健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站:www.dgzq.com.cn
(31)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2)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魏颖
电话: 0755-25832848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3)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联系人:章磊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34) 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洪明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471-6292465, 010-88086830-652
咨询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88086637
网址:www.rxzq.com.cn
(35) 广发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19)自2010年2月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地点
1.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东吴证券、万联证券、南京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方正证券、世纪证券、中投证券、江南证券、日信证券、天源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山西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信达证券等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直销中心: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6楼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38797023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007室
邮政编码:10014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657437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3.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查询。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安排
1.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根据其规定办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必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4.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5% |
500万≤M<1000万 | 0.1% |
M≥1000万 | 1000元/笔 |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90 | 0.5% |
91-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5.关于参与销售机构网上银行或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从2010年2月5日起参加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莞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代销机构开展的基金网上银行或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并从2010年2月5日起参加中国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我司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根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根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2月5日起开始办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一、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中国工商银行暂未开通易方达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原持有时间仍延续计算。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2号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该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届时,本公司旗下基金发生转换后所得份额的持有时间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计算,具体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基金转换份额及转换费计算方法
1.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2.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具体转换费率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90 | 0.5% |
91-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不同分别如下: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元) | 申购补差费率 |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基金 | M<100万 | 0.30% |
100万≤M<500万 | 0.70% | |
500万≤M<1000万 | 0.20% | |
M≥1000万 | 0.00% | |
易方达沪深300基金 | M<100万 | 0.00% |
100万≤M<500万 | 0.30% | |
500万≤M<1000万 | 0.10% | |
M≥1000万 | 0.00% | |
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 | M<100万 | 0.80% |
100万≤M<500万 | 1.10% | |
500万≤M<1000万 | 0.90% | |
M≥1000万 | 0.00% | |
易方达货币、稳健收益A级、稳健收益B级、增强回报A类、增强回报B类基金 | M<100万 | 0.00% |
100万≤M<500万 | 0.00% | |
500万≤M<1000万 | 0.00% | |
M≥1000万 | 0.00% |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转出基金不同分别如下:
转出基金 |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策略二号、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沪深300基金 | 0-364 | 0.50% |
365-729 | 0.25% | |
730及以上 | 0.00% | |
易方达货币、稳健收益A级、稳健收益B级、增强回报B类基金 | 0-364 | 0.00% |
365-729 | 0.00% | |
730及以上 | 0.00% | |
易方达增强回报A类基金 | 0-364 | 0.10% |
365-729 | 0.05% | |
730及以上 | 0.00% |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基金不同分别如下:
转出基金 | 转换金额(元) | 申购补差费率 |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中小盘、科汇、科翔、行业领先、沪深300、策略二号基金 | M<100万 | 0.00% |
100万≤M<500万 | 0.00% | |
500万≤M<1000万 | 0.00% | |
M≥1000万 | 0.00% | |
易方达货币、稳健收益A级、增强回报B类基金 | M<100万 | 1.20% |
100万≤M<500万 | 0.50% | |
500万≤M<1000万 | 0.10% | |
M≥1000万 | 1000/笔 | |
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基金 | M<100万 | 0.40% |
100万≤M<500万 | 0.20% | |
500万≤M<1000万 | 0.05% | |
M≥1000万 | 0.00% | |
易方达增强回报A类基金 | M<100万 | 0.40% |
100万≤M<500万 | 0.10% | |
500万≤M<1000万 | 0.00% | |
M≥1000万 | 0.00% |
注:
a.销售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五、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或转换出申请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深证100ETF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深证100ETF停牌。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
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0年2月5日开始的五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每日申购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0万元,合计1.5亿元; 每日申购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0万元,合计1.5亿元;每日申购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3000万元,合计1.5亿元。按照对应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