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2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副董事长胡文强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有6家股东委托董事会秘书宁志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代表股份1,354,389,7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8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武华太先生 同意1,354,389,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薛道成先生 同意1,354,389,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玉宝先生 同意1,354,389,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三位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七条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安监局长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安监局长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354,389,7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汪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0—005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2月2日上午10时在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10年1月22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秦联晋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胡文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武华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作相应调整,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委员:武华太、薛道成、胡文强
独立董事委员:秦联晋 王凯
召集人:武华太
2、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李玉敏、秦联晋、钱明杰
非独立董事委员: 邢崇荣、宁志华
召集人:李玉敏
3、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钱明杰、王凯、秦联晋
非独立董事委员: 武华太、胡文强
召集人:钱明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王凯、李玉敏、钱明杰
非独立董事委员: 王玉宝、刘志安
召集人:王凯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天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高管简历:
张天宝先生,汉族,出生于1956年5月,籍贯山西闻喜。采煤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山西矿业学院,同年参加工作,历任西曲矿生产科科长、西曲矿副总、调度主任,屯兰筹备处副主任、总工程师、安监处处长、屯兰矿总工程师,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矿长、党委委员。
张天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戒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就任、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武华太先生、薛道成先生、王玉宝先生就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同意选举武华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3、同意聘任张天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对董事及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就任、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