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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春节长假前暂停申购及
    基金转换入业务的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份股权解押并
    重新质押的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
    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获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有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陕西云投置
    业有限公司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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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0年0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250万股,将于2010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2月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0年2月4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释义

    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常用术语
    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川润动力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川润液压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川润教育自贡川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
    二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3万吨余热发电设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二期工程)
    本次发行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低于1,200万股(含 1,200万股)且不超过1,700万股(含 1,700万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2006年1月至2009年6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兴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09年9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21日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09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0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10年1月 25 日,公司向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位投资者分别发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纳认股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12:00前,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经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核报告》(川华信验[2010]06号)验证,截至2010年1月27日12:00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14家参与本次配售的法人及自然人缴纳的保证金及股票认购款310,500,000元,其中6家为有效申购对象,共计缴纳网下申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保证金及认购资金人民币262,500,000元。

    2010年1月2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了认股款。经北京兴华出具《验资报告》(2010)京会兴验字第1-1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2,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1,88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月2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2月4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2月4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1.00元/股,发行数量为1,250 万股。

    (二)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6.4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21元/股与发行底价(即16.45元/股)的比率为127.66%;与发行首日(2010年1月 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27.30元/股)的比率为76.92%,与发行首日(2010年1月20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即28.60元/股)的比率为73.43%。

    (三)募集资金金额

    经北京兴华出具《验资报告》(2010)京会兴验字第1-1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2,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1,880,000.00万元。

    三、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6名,其认购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数量

    (万股)

    限售期(月)可上市流通日
    1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200122011年2月4日
    2陈小兵21300122011年2月4日
    3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200122011年2月4日
    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00122011年2月4日
    5沈汉标21250122011年2月4日
    6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1100122011年2月4日
    合计-125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5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元豪

    注册资本:68,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国有专项规定的依专项规定执行);酒店管理。

    2、陈小兵基本情况

    国 籍:中 国

    住 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公园路22号四栋三单元302号

    3、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义乌市经发大道308号

    法定代表人:翁荣金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咨询(凡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延陵西路23、25、27、29号

    法定代表人:姜忠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5、沈汉标基本情况

    国 籍:中 国

    住 址:广州市天河区雅逸街16号701房

    6、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26层

    法定代表人:张国兴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无。

    四、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李学军、陈黎

    项目协办人:胡洪波

    经办人员:唐宏、李学军、陈黎、胡洪波、刘晓秋、肖鹰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28-86690085、86690037

    传真:028-8669002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张劭、秦桥

    办公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北大街6-9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18层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全洲

    经办会计师:王全洲、傅映红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电话:010-82250666

    传真:010-8225085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限售股数

    (股)

    限售期

    截至日

    1罗丽华38,620,45038.16%境内自然人38,620,4502011年9月19日
    2钟利钢12,650,00012.50%境内自然人12,650,0002011年9月19日
    3罗永忠11,385,00011.25%境内自然人11,385,0002011年9月19日
    4罗全6,072,0006.00%境内自然人6,072,0002011年9月19日
    5罗永清4,555,0004.50%境内自然人4,554,0002011年9月19日
    6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双重精选1号1,270,0001.25%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7钟智刚1,100,5501.09%境内自然人1,100,5502011年9月19日
    8陈亚民659,0000.65%境内自然人--
    9吴善淮414,0000.41%境内自然人- 
    10严瑞金365,0090.36%境内自然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完成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限售股数

    (股)

    限售期

    截止日

    1罗丽华38,620,45033.97%境内自然人38,620,4502011年9月19日
    2钟利钢12,650,00011.13%境内自然人12,650,0002011年9月19日
    3罗永忠11,385,00010.01%境内自然人11,385,0002011年9月19日
    4罗全6,072,0005.34%境内自然人6,072,0002011年9月19日
    5罗永清4,555,0004.01%境内自然人4,554,0002011年9月19日
    6陈小兵3,000,0002.64%境内自然人3,000,0002011年2月4日
    7沈汉标2,540,0002.23%境内自然人2,500,0002011年2月4日
    8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1.76%境内国有法人2,000,0002011年2月4日
    9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76%境内非国有法人2,000,0002011年2月4日
    10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76%境内国有法人2,000,0002011年2月4日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4,382,00073.5086,882,00076.41
    境内自然人持股74,382,00073.5079,882,00070.26
    境内法人持股--7,000,0006.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26,818,00026.5026,818,00023.59
    合计101,200,000100.00113,700,000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增加,偿债能力将有所加强,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润滑液压设备及其集成系统和锅炉、锅炉部件、压力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01,200,000股,控股股东为罗丽华,实际控制人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罗丽华持有3,862.0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8.16%;钟利钢持有1,26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2.50%。

    本次发行完成后,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127.05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5.0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财务报告均由北京兴华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09年6月30日

    (2009年1-6月)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度)

    2007年12月31日(2007年度)2006年12月31日(2006年度)
    总资产739,116,840.05630,807,541.90347,756,426.05294,613,219.09
    总负债333,778,070.56221,064,536.39210,111,137.01176,150,295.06
    少数股东权益---6,522,286.97
    所有者权益405,338,769.49409,743,005.51137,645,289.04118,462,924.03
    营业收入169,995,924.25321,077,047.73261,483,695.11247,408,229.15
    利润总额32,456,140.9759,663,348.2052,835,988.2241,237,471.60
    净利润27,795,763.9850,279,804.4743,877,911.2132,311,47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2,883.50-11,830,456.7131,110,385.9438,461,469.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1,694.69-114,803,336.93-12,107,762.53-23,163,144.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99,168.66188,074,661.8933,179,665.665,234,242.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65,409.5361,440,868.2552,182,289.0720,532,566.34

    (二)主要合并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09年1-6月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流动比率(倍)2.052.331.331.10
    速动比率(倍)1.351.631.070.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5622.6562.0953.54
    资产负债率(合并)(%)45.1635.0460.4259.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964.845.707.75
    存货周转率(次)0.702.152.452.38
    利息保障倍数(倍)15.077.7310.9215.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069.757,684.057,033.635,757.5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总资产的比例(%)0.220.230.0227.80
    每股净资产(元/股)4.014.451.993.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23-0.130.451.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90.670.760.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610.580.89

    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计算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目2009年1-6月2008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44
    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元/股)5.785.82

    注: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08年度和200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分别以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项 目2009.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货币资金13,052.1417.6614,968.6823.738,824.6025.383,606.3712.24
    应收票据3,143.554.251,595.332.531,105.203.181,688.585.73
    应收账款8,859.4011.997,200.4511.414,994.8414.363,312.8911.24
    预付账款6,944.879.405,677.009.004,225.6112.151,050.893.57
    其他应收款1,008.261.36968.151.532,379.636.84490.781.67
    存货16,886.9922.8513,025.0120.655,199.9714.957,928.0826.91
    流动资产49,895.2167.5143,434.6268.8626,729.8476.8618,077.5961.36
    长期股权投资1,058.921.431,058.921.681,058.503.041,058.503.59
    投资性房地产269.520.36279.060.44298.160.86318.251.08
    固定资产7,282.849.856,102.439.674,617.7313.285,083.9217.26
    在建工程10,162.7713.756,934.9410.99236.930.6812.000.04
    无形资产5,086.246.885,145.688.161,650.314.754,794.7616.27
    其他156.180.21125.090.20184.170.53116.300.39
    非流动资产24,016.4732.4919,646.1331.148,045.8023.1411,383.7338.64
    资产总计73,911.68100.0063,080.75100.0034,775.64100.0029,461.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量快速增长,从2006年末的2.95亿元增长到2009年6月末的7.39亿元,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提升使得股东权益增长、银行负债增加以及2008年9月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占比较大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业务增长使得流动资产增长较快,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入,郫县润滑液压设备基地逐步建成,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

    2、负债状况分析

    项目2009.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短期借款8,150.0024.425,700.0025.7810,850.0051.645,164.0029.32
    应付票据----388.371.85715.004.06
    应付账款9,271.6727.786,760.3830.583,517.2216.743,224.2218.30
    预收款项5,100.1415.283,700.4216.742,459.6111.713,481.9719.77
    应付职工薪酬67.750.2065.430.30768.503.661,325.707.53
    应交税费-337.06-1.012.070.011,157.445.511,657.109.41
    其他应付款2,125.316.372,378.1510.761,019.984.85797.044.52
    流动负债合计24,377.8173.0418,606.4584.1720,161.1195.9516,365.0392.90
    长期借款9,000.0026.963,500.0015.83850.004.051,250.007.10
    非流动负债合计9,000.0026.963,500.0015.83850.004.051,250.007.10
    负债合计33,377.81100.0022,106.45100.0021,011.11100.0017,615.03100.00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在各报告期末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商业信用规模增长较快,应付账款在流动负债中的比例不断上升。由于板仓工业园区项目贷款的增加,长期负债比例逐年提高,负债结构得到了一定改善。

    3、偿债能力分析

    项 目2009.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流动比率(倍)2.052.331.331.1
    速动比率(倍)1.351.631.070.6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5.1635.0460.4259.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069.757,684.057,033.635,757.57
    利息保障倍数(倍)15.077.7310.9215.98

    公司自2008年来偿债能力的各项指标得得到较大改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工,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07年末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也迅速降低。从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构成看,流动负债以预收客户货款、应付供应商账款为主,偿债压力较小。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存货等项目为主,可回收变现能力较强。

    (二)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

    项 目2009年1-6月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润滑液压设备9,927.2559.3619,801.1062.2111,901.2847.248,849.7137.18
    锅炉部件5,897.9135.2711,093.2134.857,160.8528.437,136.5129.99
    压力容器844.275.05747.362.352,023.438.03675.402.84
    电动工具----2,021.038.022,544.2210.69
    房地产----2,028.418.054,349.5318.28
    其他53.760.32187.700.5956.150.22244.251.03
    合 计16,723.19100.0031,829.38100.0025,191.16100.0023,799.63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润滑液压设备业务、锅炉部件及压力容器业务。2006年度至200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3.87%、5.85%、26.35%和33.22%。其中,公司核心产品润滑液压设备收入增速逐年提高,特别是2008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产,润滑液压设备收入得到高速增长,达到66.38%。锅炉部件收入主要系为东方锅炉来料加工,收入稳中有升。2008年公司启动锅炉整机市场开发,已初见成效。同时,在产品结构中,公司2006和2007年还包括电动工具及房地产,为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公司已经于2007年将经营电动工具业务的阿捷科斯股权和经营房地产的科事发股权全部对外转让,不再经营电动工具和房地产业务。

    2、毛利率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类 别2009年1-6月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润滑液压设备47.68%43.60%45.38%40.21%
    锅炉及部件22.33%30.49%39.85%31.86%
    压力容器43.03%35.40%41.24%33.13%
    电动工具--14.73%16.19%
    房地产--29.66%28.46%
    其他68.24%64.62%6.99%18.79%
    综合毛利率38.57%38.96%39.67%32.57%

    公司2006年综合毛利率偏低,主要系房地产和电动工具业务毛利率偏低所致。2007年由于房地产和电动工具毛利贡献率较小,对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且当年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毛利率均有所上升。2008年由于下游客户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毛利率较2007年度均呈下降趋势。2009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与2008年相比变动不大,其中润滑液压和压力容器的毛利率较上年有所增加,但锅炉及部件由于公司产品结构由毛利率较高的锅炉部件加工向毛利率较低的锅炉整机生产延伸导致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09年1-6月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29-1,183.053,111.043,84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17-11,480.33-1,210.78-2,316.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9.9218,807.473,317.97523.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6.546,144.095,218.232,053.26

    公司2008年度、2009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发行人的订单增长较快,且合同的执行周期大多在半年左右,导致原材料和在产品余额不断增长,占用了大量的资金;②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造成了应收款项的快速增长;③承兑汇票出现较大增长,并用于支付工程建造等非经营性业务,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不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08年度和2009年1-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投资年产5,000台/套润滑液压设备基地以及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所致。

    2008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净额22,181万元,导致当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大。

    第四节 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监管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2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一期项目)和年产1.3万吨余热发电设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二期工程)(二期项目)。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行人本次拟以不低于16.4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含1,700万股),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5,18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项目建设期资金投入计划项目备案情况
    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一期项目)14,98814,98822个月(2008年3月-2009年12月)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全部投入2008年4月23日自贡市技改备案[2008]10号
    年产1.3万吨余热发电设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二期工程)(二期项目)10,20010,20012个月(2009年8月-2010年8月)募集资金到位12个月内全部投入2009年8月4日川投资备[51030009080402]0017号
    合  计25,18825,188---

    注1:募集资金投资时间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注2:根据2008年4月23日自贡市技改备案[2008]10号文,“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14,988万元。200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合当时金融危机的影响,本着谨慎投资原则,决议先期投入9,000万元建设该项目。2009年9月21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列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投资总额为项目备案金额14,98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将对上述项目同时安排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川润动力,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净额对川润动力进行增资投入。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开拓产品市场,公司已根据市场、产品订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述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通锦支行

    户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3090154500000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川润股份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承销管理办法》和《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有效。”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09年6月18 日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学军 陈黎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二)保荐协议其他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川润股份,乙方为国金证券。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的规定,勤勉履行保荐职责,尽职推荐甲方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甲方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保荐办法》的规定配备两名保荐代表人及有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员对甲方进行保荐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听取乙方的咨询意见,同时应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乙方就相关事项发表否定意见时,在与甲方充分沟通后,应提请甲方应就此事项予以完善。在实际发生该等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事项的说明及相关文件提供给乙方;在实施或进展过程中,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及时将进展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并提供相关文件:

    ①任何性质、形式、内容的关联交易;

    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任何变化;

    ③对外担保事项;

    ④对外投资项目;

    ⑤重要资产(包括股权)的处置(包括收购和出售);

    ⑥对外签署其他重大合同、协议及协议性法律文件;

    ⑦任何涉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有关事项;

    ⑧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本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4)当甲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5)甲方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的法定通知时限内,将章程或相关规定中有关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各项议题议案)书面通知乙方,并听取乙方就上述各项内容所发表的意见;

    (6)甲方应通知乙方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7)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的规定,接受乙方的持续督导。

    2、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保荐工作顺利进行,在保荐期内,乙方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有权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并视会议内容有权列席相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实施保荐工作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对相关人士进行问询;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作好保荐工作: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荐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没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3)接受中国证监会对其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4)在督导期内,乙方依法对甲方的规范化运作进行督导,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下列工作:

    ①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

    ②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③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④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⑤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⑥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⑧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应继续完成;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的,持续督导期届满,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发表意见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就甲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同时记录于保荐工作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

    (7)乙方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金证券对发行人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本保荐人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1,250万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1月2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2月4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2月4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2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二零一零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