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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披露超募比例 创业板募股公司信披内容微调
    2010年0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全泽源
      不再披露超募比例

      创业板募股公司信披内容微调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全泽源

      

      近期,创业板公司的预披露材料及发行公告出现微调。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22日以来的创业板招股书不再统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且新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此外,投资风险公告中不再披露超募比例。有创业板公司保荐人昨日向记者证实,作出此番调整是希望淡化超募比例的概念。

      创业板公司高超募的现象一直是个热话题,而超募比例的计算依据便是拟募集资金总额。此前上会的创业板公司招股书中,均明确列出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或拟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且绝大多数募投项目为实体项目。但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22日以来的11家公司的预披露招股书,不再统计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且无一例外在募投项目中新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与此同时,三维丝等最新招股的4家公司2月1日刊发的投资风险公告中,并未披露超募比例。而此前的所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投资风险公告中均会披露超募比例。

      本周五上会的某公司保荐人向记者证实,对招股书披露内容作出微调是希望淡化超募比例的概念。另一家已上市创业板公司的保荐人则表示,招股书的调整只针对创业板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且超募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而据上证报资讯统计,截至1月27日,5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仅16家披露过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只有1家披露了所有超募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的投向当初是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超募资金均会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这与超募资金须运用于主营业务的规定有所冲突,”前述保荐人表示,在募投项目中新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后,超募资金的使用将变得顺理成章。

      他同时表示,由于招股书不再披露募集资金总额,超募比例也无从谈起,投资风险公告自然不需要再作披露,创业板超募的概念因此被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