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3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本次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累计已对外(含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9.86%,占公司总资产的 4.73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红安”)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3.69%),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5-3号,法定代表人袁丰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及棉花、大麦、大豆、瓜菜、辣椒种子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农膜、农业机械,皮棉,针纺织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的销售;植物色素的加工与销售及提供管理、咨询与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农副产品(除专供)的加工与销售。截止2009年 12月31日,新疆红安资产总额33230万元,净资产98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6%。2009年净利润为124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了支持公司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意该项担保,同时本次担保为对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五、本公司已对外(含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