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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治理高房价的调控措施最近开始发力。最新消息是中国银行将停止执行7折的房贷优惠利率,国土资源部也表示将从严查处违约土地开发行为。
但是,治乱需用猛药,要让高房价回归,仅有这些治标之策,远远不够。笔者多次提到,首先要找到高房价的病因:央企太不差钱、部分人群收入过高、地方政府需要房地产以助长其GDP和财政收入等等。
北京市近日取消了一家“双料地王”开发商某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了其2亿保证金。国土部门说这是在“杀鸡儆猴”,可能否如愿“儆猴”,值得怀疑。问题就在于,谁是那些“猴”。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表面看是高度市场化的,可如果从进入门槛和政府干预的更合理的角度看,就会发现,这是一个被开发商们垄断了的畸形市场。在高房价“奇迹”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所谓“一线”城市,扮演了旗帜的角色。如果不是他们将房价推得那样高,那些“二线”、“三线”,更不必说县一级的城市,能有多大想象力?而在“一线”做开发商以及做地王的,几乎全是赫赫有名的央企。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央企经营状况堪忧,为脱困,1994年开始实行一项临时财政安排,即央企的税后利润,不再上缴中央财政,而是留在企业内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后央企不但扭转了整体亏损的局面,而且借助垄断地位,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即使是2008年的世界金融海啸,也没受到多少冲击。所以,央企们积累起了巨大的利润。钱多了,怎么办?做开发商,是最保险的选择。借助与政府部门天然的良好关系,央企在拿地上有绝对优势。
地方政府的核心任务,依然是经济增长,而房地产正是可以历久不衰的“增长点”,岂能放过。与央企的“不差钱”比起来,地方政府“太差钱”,也是在1994年,财政实行分税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大受遏制,可要承担社会保障等事项越来越多,房地产既能增加GDP,又能让地方获得数额不菲的土地出让收入,两全其美。所以,在高房价上,地方政府和央企,自然结成了同盟军。而且房价越高,双方的得益越多。
谁来购买高价房?很简单,经过三十年的经济增长,中国出现了一个富裕阶层。这些人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体制外的富裕人群,诸如“煤老板”、“温州人”等。二是体制内的垄断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员工。前者,是有钱无处花,根本不在乎价格,后者得益于房改,用极低廉的价格拥有了一套或者多套房,因此有足够能力再购买二套或者更多套房。
以上三种力量的结合,共同造就了高房价。而“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让房价回归到正常状态,需要下列的釜底抽薪之计。
第一,停止执行央企税后利润不上缴中央财政的做法。央企的利润要按照规定上缴中央财政,这个工作前年初就已经开始,但是进展缓慢。央企的利润上缴进程,在2010年应加快实施。既然降低高房价已成中央政府和民众的共识,作为国有企业,本来就承担着社会公平责任,而央企们也一直以此标榜,这时就应带头为民众解忧。今后,除了特殊情况,央企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可喜的是,不久前,国资委对此也有些动作,尽管动作不算大,总算开了个好头。
第二,进一步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给地方财政稳定可靠的税种,以与其事权相适应,让地方政府,即便失去了土地收入,也能应付日常支出,从而斩断地方财政与开发商之间不正常的联系。同时,在考核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时,将房地产价值从GDP核算中去除,这样,地方政府就失去了与开发商为伍的内在动力。这样做的道理也在于,房地产价值中,单纯价格上升的贡献太大,而居民的实质福利,即住房面积并无多少增加。
第三,反思房改中的弊端。对于已经以低价获得过住房的人,应限制其继续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同时,在北京等地,大量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人为抑制了供给,也是房价节节攀升的原因之一。这些存量房屋,如何尽快上市,需要尽快解决。
第四,减少经济适用房,增加廉租房。水涨船高,因为普通商品房价格过高,带动了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搭车上涨,如今在北京等城市,经济适用房早已很不经济了。而政府最关注的,应是最贫困的阶层。地方政府应将过去获得的土地收入等,集中用于廉租房建设,减少乃至最终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
这些措施,也许在GDP上有些微损失,但是,并无实质性福利损害。如果“投鼠忌器”,继续仅仅在外围修补,而不伤筋动骨,房价回归正常,就只能是民众一厢情愿的幻想。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筹)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