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4日9:30时在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润邦国际酒店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319,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枫律师事务所马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