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谭石海先生委托张世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夏亚玲女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陈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个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附件:
一、候选人简历
陈敏,1967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12月至1991年1月在湖北省宜黄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材料处任会计;1991年2月至2000年9月在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任计划财务科主管会计,其间1990年至1992年兼任局团委副书记;200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9月起任计划财务部经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讨论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经审阅陈敏女士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陈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公司董事会对陈敏女士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邓明然 谢获宝 肖卫国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