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正式规则即将出台保证金或有变动
2010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日前,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据记者了解,正式规则即将出台,为了保证期指上市后平稳运行,不排除期指保证金将高于12%的可能。记者获悉,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保证金比例有可能定在15%。
根据信息反馈,为了强化风险管控,保证期指上市后平稳运行,届时保证金比例或将进一步上调。相关人士表示,12%是指最低保证金比例,最低保证金只是一个基准,未来实行的保证金比例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通常要根据价格波动性、市场流动性、股票现货市场状况、未来市场可能的情形等进行综合考虑,系统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因此,依据规则规定,可以理解为沪深300指数期货上市交易之后,保证金比例不能低于12%,实际比例要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很有可能会高于这一比例。
据了解,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自1月19日开始,截至1月29日,为期10天。在征求意见稿中,将股指期货最低保证金标准由10%提高至12%,取消熔断机制,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
另外,届时仿真交易业务规定将做相应修订,特别是关于持仓限额的规定较原规则调整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