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0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2 公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2月4日接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通知,国金证券授权李学军、陈黎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唐宏、任东升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李学军、陈黎接任。
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代表为李学军先生和陈黎先生,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5日
附:保荐人简历
李学军,男,1973年6月出生。1994年7月至今一直从事证券市场业务,先后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一批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中国证监会第一批保荐代表人资格。1997年起专业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4年成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第一批保荐代表人,先后就职于国泰证券、申银万国、德邦证券,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西南部总经理、德邦证券投资银行西南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一部董事副总经理。
陈黎,男,1973年3月出生。熟悉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金融、财务分析能力,熟悉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独立分析判断能力较强,具有独立运作大型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曾参与新疆城建IPO发行项目、西藏圣地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通过第二批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