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2月4日上午10:30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808,641.66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880,864.17元,加之年初未分配利润109,529,302.84元,扣除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73,778,25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678,830.33元。同意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3,778,250.00元,剩余32,900,580.33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已满一年,截止200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公司服务了10年。该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和相关的咨询等服务合法、规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诚信认真,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9、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比例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配股比例,经与保荐人协商,将配股比例确定为: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1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贷款计划》;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20000万元中长期和3000万元一年期的贷款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26000万元中长期贷款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5000万元中长期和3000万元一年期的贷款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和一年期贷款各2000万元的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中长期和1000万元一年期的贷款额度,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7000万元的中长期和2000万元一年期的贷款额度,向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额度,向交通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向华夏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兵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1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1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国电巴楚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万元出资设立国电巴楚发电有限公司,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10%,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90%,以该公司为主体在喀什地区巴楚县工业园区内,一期建设规模为开发2×135MW火电厂,总投资额约为12亿元人民币,同时预留2×330MW火电厂扩建。
1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青松宇翰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147万元设立青松宇翰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49%,新疆宇翰浩工贸有限公司出资153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51%,以该公司为主体,依托高炉粒化钢渣,建设一条φ3.5×13M钢渣超细矿粉生产线,年产25万吨超细钢渣优先满足公司水泥生产的需要。
1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0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2月4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建新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财务预算草案》,;
4、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贷款计划》。
6、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关联董事孔兵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0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10年交易预计总金额 | 2009年的总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 3700 | 3726.40 |
原煤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00 | 1521.92 | |
接受劳务 | 绿化、环卫等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 | 70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 30 | 15.43 |
磷肥、硫酸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20 | 63.07 | |
磷肥、硫酸 |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 | 5.03 |
三、关联方介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63万元
注册号:652900000000237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住所:阿克苏市民主路2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物业管理、货物运输;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安装,房屋租赁。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
法定代表人:张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4.93万元
注册号:652900030000529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克苏市林园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销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经营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0万元
注册号:650000040000232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住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1号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4、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井岗山大道8号
经营范围:各类农作物种子的培养、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及销售,农牧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种衣剂生产,籽棉的收购、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2009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3726.4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47%,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电力,若公司自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将富余电力输入其电网并销售给农一师电力公司。
2、公司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原煤并接受其提供的绿化、供暖、环境卫生等服务。
3、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销售化工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0年最高交易金额:3,700万元
2、供煤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0年最高交易金额:1,600万元
3、综合服务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计算价格,不高于向第三者提供相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010年最高交易金额:90万元
4、销售化工产品
交易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市场价格
2010年最高交易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3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其提名的监事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监事蒋晓进在其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采购和销售电力、向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煤和接受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和交易金额按照协议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2、公司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化工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九、备查文件
青松建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09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
3、投资期限:3年
特别风险提示:
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10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新疆青松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00万元,控股60%;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持股40%,以该公司为主体,拟建设一条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充分利用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2×300MW发电机组(扩建二期为2×600MW机组)外排的粉煤灰生产水泥熟料和水泥。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乌鲁木齐市南湖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张生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从事国家批准的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生产经营管理,煤化工项目开发与经营,金属冶炼,国内投资业务;组织自产电力、热力产品的销售(供电除外),粉煤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主营业务: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2、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586号
法定代表人:高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及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水泥生产、销售
公司出资16,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8.11%,是青松水泥的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经营范围
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出资方式
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出资。
3、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00万元,比例为60%,其中首期出资3,000万元;
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其中首期出资2,000万元。
四、股东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7%,持有股权的比例为60%。
2、规模:拟建设一条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充分利用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2×300MW发电机组(扩建二期为2×600MW机组)外排的粉煤灰生产水泥熟料和水泥。总投资约为40,000万元。
3、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将随项目需要经股东会同意后适时增加。股东各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投入。
4、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设5名,其中1名职工董事。新疆青松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2名,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推荐2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新疆青松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5、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各方各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全设主席1名,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推荐。
6、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2名,股东双方各推荐1名;财务总监1名,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推荐。
7、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缺口,由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贷款等形式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解决。
9、违约责任: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本项目前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股东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数额和时间缴付注册资本金,自欠缴之日起,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其欠缴额0.05%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
如股东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比例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自应提供融资担保之日起,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其应提供数额0.05%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10、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股东各方应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
2、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建后,将成为公司在天山以北的一个新的布点,也是公司挺进北疆战略的实施。
3、本次投资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存在项目建设的风险。
2、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或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政策的变化,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1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2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3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2日上午10: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2010年度贷款计划》;
9、审议《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0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0年3月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件: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 |||
4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 《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6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8 | 《2010年度贷款计划》 | |||
9 |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