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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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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0-00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元月24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2月4日下午2:00在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继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含委托1人,董事周小雄先生委托董事张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772,405.2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7,240.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4,315,892.93元,减去2008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9,135,638.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8,375,419.21元。公司拟以2009年末股本228,390,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99,239,780.81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09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36万元审计费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总额为6.5亿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0年度向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重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为6.5亿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以与上述各家银行签定的协议为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今日公司临2010-006号公告。

    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六日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0-00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三楼五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支付200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上述第1、第3至第6项议案于2010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于2010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3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参加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0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八、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1506室。

    邮政编码:400011

    联系人:邓红 梅宗林

    联系电话:(023)63100879 63100700

    传    真:(023)63100991

    八、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所委托表决事项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票的明确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审议表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支付200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署日期: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0-00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2月4日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庆渝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含委托1人,监事洪启义先生委托监事周生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切实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规范,经营决策科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四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0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