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2010年0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修订,“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修订为“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储晓明先生变更为陈浩鸣先生。
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0年2月4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附:陈浩鸣先生简历
陈浩鸣先生,44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管、资产处处长、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9月起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