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3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10年2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济南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绿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
甲乙双方采取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为管理平台的合作模式,双方以现金方式对各项目公司出资总额暂定50亿元人民币,随着项目的不断增加,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超过50亿元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各项目公司具体出资规模、双方的出资比例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协商确定,并由双方各自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原则上我公司出资55%-51%,绿城集团出资45%-49%,项目公司利润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董事会提示: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仅确定了双方合作的意向和初步规划,尚具有不确定性;协议后续工作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就上述协议内容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