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于“春节”假期前对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作如下安排: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均在“春节”假期前三个工作日(即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10 年2月2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 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10年2月12日赎回的份额将于2010 年2月22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春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400-888-2666 (免长途费);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国元证券、长城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申银万国、招商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安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德邦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恒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齐鲁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红塔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宝证券、江南证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