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亿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原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百货)债权债务纠纷案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此前披露的临2007-071、2008-044号公告[详见2007年10月12日、2008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 2005年以来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或有事项”。
因中亿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函称:其已与民生百货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故向海口中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请求终结执行本案。
海口中院于近日下达《执行裁定书》[(2008) 海中法执字第153-2号],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平方米的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号、39898号) 轮候查封。
二、海南省海口市第一公证处[2005]市一证经字第1143号公证书终结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 10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0-006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2010年2月5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关于债务重组事项,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商谈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