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15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2009年12月16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递交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于2010年2月5日提交了相关补正材料,目前该事项正处于证监会的审核过程中,尚未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港”)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于2009年12月22日向证监会递交了豁免要约收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义务的相关申请材料。证监会于2009年12月29日向港务物流集团、万州港发出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92057号),要求其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证监会的审核过程中,尚未获得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港务物流集团、万州港暂不能向证监会提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港务物流集团、万州港已于2010年2月9日向证监会对此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申请延期提交补正材料,待取得上述所需的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后,将及时报送证监会。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