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2月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叶志翔因无法履行职责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世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董事会将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期满终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李世中、何光辉、汤民强、任海杭、寿云来、姜增平、周尧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惠芳、杜世源、陶久华、邵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须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2;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50000元人民币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份结构因限售股解禁发生变动,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00万股, 其中发起人持有31,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8,500万股。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83,893.87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893.87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199.887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93.9875万股。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00万股, 其中发起人持有31,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8,500万股。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83,893.87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893.87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785.876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107.9987万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30在杭钢办公大楼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一、二、三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世中,男,195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何光辉,男,195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汤民强,男,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任海杭,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党办、公司办副主任、主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寿云来,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增平,男,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改装备部副主任、机修车间主任,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周尧福,男,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科长、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
程惠芳,女,195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贸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副教授、教授、第八、九届浙江省政协委员。现任经贸管理学院教授,党委委员,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省级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国际贸易博士点负责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企业促进会理事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世源,男,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省金华地区行署办公室干部,衢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计经科科长,衢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委委员,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衢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衢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衢州市龙游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衢州市副市长,浙江省经贸委副主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久华,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杭州市建筑技工学校教师、校长,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副主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邵 瑜,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市财税局科员、税政科副科长,杭州市地税局税政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程惠芳女士、杜世源先生、陶久华先生、邵瑜先生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1),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于杭州
附件3: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程惠芳、杜世源、陶久华、邵瑜,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程惠芳 杜世源 陶久华 邵瑜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于杭州
附件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世中、何光辉、汤民强、任海杭、寿云来、姜增平、周尧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惠芳、杜世源、陶久华、邵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独立董事所需付出的时间、精力、专业知识和所承担的责任并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拟定的,我们认为该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晓洪 程惠芳 张旭良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0-0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2月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监事会提名,推选王安平先生、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决定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讨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监事会认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符合当前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王安平、吴东明先生简历
王安平,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东明,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基建财务科副科长、科长,资产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0-00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30
●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2日
●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2月26 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否 |
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会议召开前的五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2月22 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上述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2月25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3、会议联系部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5、会议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6、邮政编码:310022
7、联系人:晏民发 葛娜杰
六、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及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