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二OO九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2月10日上午8:30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10年2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连俊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解祥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进行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
公司对2009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作如下追溯调整:调减固定资产净值19,734,395.81元,同时冲销对安全费、维简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2,749,361.28元,以及由于对上述项目的调整,调减盈余公积369,856,942.33元,调增未分配利润58,959,371.5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28,103,074.59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4,911,890.88元,同时按照规定将盈余公积下的专项储备339,000,645.33元 调至“4301专项储备”科目中。
五、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9年度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伊泰药业”)因普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占有率低等原因,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05,947.4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5,398,637.6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并结合伊泰药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伊泰药业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574,064.25元。
八、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九、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25,560,736.38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2,556,073.64 元,加期初调整后未分配利润4,524,222,551.60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07,227,214.34 元,减去2008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732,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75,227,214.34 元。公司拟定按公司总股本7320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0 股并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1,464,000,000 元,尚余5,411,227,214.34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派发红利决议日期的下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本报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以3票赞成、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进行回避,由三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对该议案认可的意见后,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临2010-003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聘郝瑞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0年2月10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任免,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五、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姬永强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姬永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于2010年2月10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姬永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条件,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六、以3票赞成,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韦伯国际商业用房产的议案;
因以上股权转让事项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2009年度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也是本着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预计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三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鑫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韦伯国际发展中心3号楼8层以上共182套商品房,面积11999.7平方米。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通过,公司以所持韦伯国际发展中心房产出资成立北京伯豪瑞廷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30%的股权。
该公司以房产出资的验资等相关手续现尚未完成。为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及资产,集中发展煤炭主业,公司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该房产的全部产权。根据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房产账面价值为30,014.47万元,评估值为30,575.46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转让价格为30,575.46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457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1988年3月,由现任张双旺董事长以5万元起家创办成立伊盟乡镇企业公司。1989年更名为伊克昭盟煤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59万元。1992年11月,成立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370万元。1997年8月8日,以集团公司主要煤炭生产经营系统优质资产发起并募集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伊煤B股”。1999年10月,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改制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570万元。
关联关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4.64%的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11,779.55万元,净资产1,327,272.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7%。
十七、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临2010-004号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第一、八、九、十、十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19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对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3月5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10年3月18日5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秀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4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姬永强先生个人简历
姬永强: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1990年加入本公司,政工师职称。曾任伊盟煤炭公司乌海办事处计划科副科长、自备车管理科副科长、科长,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经营公司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锡林浩特胜利煤田项目办主任,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0-00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0年2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0年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85.71%。其中监事袁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睢国庆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讨论,以 7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韦伯国际商业用房产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0—00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
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情况的说明
2009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几方面。在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2009年公司向伊泰集团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预计发生金额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8,633万元,实际超出预计的金额为11,633万元。这是因为原预计数较小,实际煤矿所需的物资增加。
2009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汽车运输服务,预计运费发生额为62,376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6,357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了36,019万元。这是由于伊泰集团年内向社会采购及发运煤炭数量较预算减少及煤矿地销量增加,外运减少,导致公司为伊泰集团提供的汽运服务减少。
2009年伊泰集团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发运煤炭,铁路运费的预计发生金额约为35,024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126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了23,898万元。这是由于伊泰集团铁路外运煤炭量减少,导致公司为伊泰集团提供的
铁路运输服务减少。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伊泰集团发运煤炭,运费的实际发生额为4,865万元,这在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中没有进行预计,特此说明。
2009年公司生产事业部下属的生产服务中心向伊泰集团及其控股煤矿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预计发生金额约为4,54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51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了3,092万元。这是由于年初预计伊泰集团煤矿工作面搬迁次数较多,实际伊泰集团下属煤矿2009年大部分处于验收阶段,导致公司为伊泰集团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的次数减少。
2009年内蒙古伊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伊泰集团储运分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站台租赁及储运服务,预计服务费发生金额约为3,49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2,025万元,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8,530万元。这是由于公司的煤炭发运量、库存量增加,导致储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站台租赁及储运服务增加。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比预计总计少37,981万元。
具体见表:
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价格 | 实际超出预计的金额 |
销售商品 | 向伊泰集团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11,633 |
提供劳务 | 控股子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36,019 |
控股子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 站台租赁费13元/吨,运费执行0.15元/吨/公里,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 | -19,033 | |
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3,092 | |
接受劳务 | 伊泰集团储运分公司为公司提供站台租赁及储运服务 | 内蒙古伊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及物价局文件执行 | 站台租赁费13元/吨, 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 8,530 |
合计 | -37,981 |
二、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销售商品
2010年,公司向伊泰集团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销售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预计发生金额约为10,022万元。
(二)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2010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伊泰集团提供煤炭汽车运输服务,公路运费按同期市场价格执行,该项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约为64,080.3万元。
(三)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伊泰集团发运煤炭,运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 0.15元/吨/公里,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货位租赁费根据2008年10月10日签订的《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执行,即货位租赁费13元/吨。根据以上标准预计,2010年铁路运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金额约为46,722.9万元。
(四)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
2010年,公司生产事业部下属的生产服务中心向伊泰集团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预计发生金额约为1,544万元。
(五)接受劳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站台租赁服务,交易价格按照2009年9月1日与伊泰集团储运分公司签订的《站台租赁及服务协议》执行,即每吨的站台租赁费为13元,按购进量每吨加收过磅费 1.57元。根据以上标准,2010年站台租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金额约为11,583万元。
2010年,伊泰集团所属分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站台租赁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583万元。公司向伊泰集团及附属企业提供运输服务、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出售矿用物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22,369.2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预计总金额 | 上年的总金额(万元) | |
销售商品 | 向伊泰集团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10,022 | 18,633 | |
提供劳务 | 控股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64,080.3 | 总计 112,347.2 | 26,357 |
控股子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即0.15元/吨/公里。货位租赁费按照《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执行,即13元/吨。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 46,722.9 | 15,991 | ||
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工作面搬迁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1,544 | 1,451 | ||
接受劳务 | 伊泰集团储运分公司为公司提供站台租赁及储运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与内蒙古伊泰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签订的《站台租赁及服务协议》的价格执行,即每吨的站台租赁费为13元,每吨的过磅费 1.57元。 | 11,583 | 12,025 | |
合计 | 133,952.2 | 74,457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457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1988年3月,由现任张双旺董事长以5万元起家创办成立伊盟乡镇企业公司。1989年更名为伊克昭盟煤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59万元。1992年11月,成立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370万元。1997年8月8日,以集团公司主要煤炭生产经营系统优质资产发起并募集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伊煤B股”。1999年10月,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改制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570万元。
关联关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64%的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11,779.55万元,净资产1,327,272.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7%。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显示,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且据本公司知悉关联方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和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服务及款项。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其中公路运费、工作面搬迁服务费用以同期市场价格结算,站台租赁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及物价局文件执行,铁路运费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地方铁路收费价格执行,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价格执行,与社会其它客户在准东、呼准铁路的发运价格相同,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集团日常经营所需要的,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价,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关联董事张东海、葛耀勇、祁文彬、刘春林、李成才、张东升进行回避,公司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后以3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二OO九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09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公司及伊泰集团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也是本着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预计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就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达成了初步意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经营中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八、备查文件
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0—00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现持有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铁路”)96%的股权,为准东铁路之控股股东。准东铁路于2000年取得的贷款额度为9,250,000第纳尔(折合人民币116,565,433.08元)的科威特政府项目贷款由伊泰集团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现变更为由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事项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0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法定代表人: 张东升
经营范围:准东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货物延伸服务、机车辆及线路维修。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3,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6%。截至2009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54,635.18万元,负债总额为141,307.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15 %。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是属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事项,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550,497.63 万元,占200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2.38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