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交钥匙合同(EPC)
合同生效条件:本项目合同获得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两国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本项目融资获得中国有关部门和银行批准;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预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从业主发布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总工期为57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为57个月,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0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200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临2009-114),公司与项目业主哈萨克斯坦天然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阿拉木图州奇利克河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的总承包议标达成一致,项目合同金额约为5.8亿美元。
2010年2月9日,本公司与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组成的联营体,由本公司作为牵头方与哈萨克斯坦天然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奇利克河梯级水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由于在合同商谈过程中,业主增加了合同项目,因此合同金额由5.8亿美元变更为727,775,047美元(约合4,968,811,350元人民币)。
根据规划,该项目拟修建总装机为254MW的6级梯级水电站,6级电站按照开发计划依次建设。每级电站主要枢纽建筑物包括取水口,滤水池、压力钢管和厂房。该项目属EPC项目,包括电站枢纽设计、设备供货以及土建安装、厂房到开关站以及开关站并入地区电网的输变线施工。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哈萨克斯坦天然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727,775,047美元(约合4,968,811,350元人民币)。合同类型为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条件采用FIDIC 1999版“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施工工期为57个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该项目能否获得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两国政府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目融资能否获得中国有关部门和银行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3、当地材料价格上涨可能对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
4、汇率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