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两千万续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
2、经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一亿三千万元续授信的议案。借款期限为壹年,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该笔授信借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3、经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两亿五千万元续授信的议案。借款期限为壹年,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该笔授信借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4、经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两亿元授信的议案。借款期限为壹年,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该笔授信借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0-00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医药宁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借款人: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
担保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本公司拟为宁波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续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事宜于2010年2月9日经本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八名成员一致同意为宁波公司的该笔续授信提供担保。
该担保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公司51%的股份
截止2009年9月30日,宁波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730.97万元,总负债为12141.1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2%,净资产6589.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本次贷款担保中,本公司尚未与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此次担保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宁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均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宁波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75212.38万元的11.30%,无逾期担保情形。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1900万元(其中中美华东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23400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75212.38万元的42.41%。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关于此次担保的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