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005年12月2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设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联系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童鹭榕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 |
德国安联集团 |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许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6日公告)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2010年2月6日公告)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63年起进入上海市财政局工作,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2月6日公告)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首席代表,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古韵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3)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经济学硕士。魏东先生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和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现兼任公司投资总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4年5月至2009年5月,魏东先生曾任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魏东先生曾任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年9月至今,魏东先生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洪波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72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90,528,316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外汇担保;外币租赁;贸易、非贸易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社保基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成立于2004年7月,2009年8月更名为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综合室、交易管理室、风险管理室和销售管理室4个职能处室,并在上海、深圳分行设立2个托管分部。基金托管部共有员工23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9年12月末,已托管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基金、万家货币市场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基金、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基金及其它受托资产产品,托管各类资产规模 283.24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9059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茅斐
2. 代销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5238423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4.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 6161
联系人:芮敏琪
5. 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6. 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7. 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联系人: 沈东谢
8.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李洋
9. 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10. 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热线:95559
联系人:曹榕
11. 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0764
联系人:黄新波
12.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万丽
13、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联系人:金蕾
15、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中心电话:95533
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16、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中心电话:95528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17、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电话:(0755) 82130833
联系人:齐晓燕
18、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高滋生
电话:010-83561149
19、代销机构: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2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潘冬亮
电话:010-66581661
21、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联系方式:63325888-3108
22、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 钱庚旺
电话:02163586189
23、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 刘权
25、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张治国
26、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权唐
27、代销机构: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博爱大厦) 20层-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28、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29、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代行)
联系电话:0471-4962367
联系人: 常向东
30、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孙赉
31、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32、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董同林
33、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1栋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联系电话:0755-22626198
联系人:蔡宇洲
34、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35、代销机构:
名称: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36、代销机构:
名称: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37、代销机构: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联系人:唐静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0826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创值能力的公司,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经营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和增长能力。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资上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经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85%,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较高的预期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833,003,331.81 | 92.24 |
其中:股票 | 3,833,003,331.81 | 92.24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14,359,176.34 | 7.57 |
6 | 其他资产 | 7,944,342.93 | 0.19 |
7 | 合计 | 4,155,306,851.08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36,600,000.00 | 0.89 |
B | 采掘业 | 317,629,217.44 | 7.73 |
C | 制造业 | 1,395,026,493.16 | 33.96 |
C0 | 食品、饮料 | 310,462,980.00 | 7.56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37,207,368.48 | 0.91 |
C2 |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 造纸、印刷 | 135,756,000.00 | 3.30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42,993,805.00 | 3.48 |
C5 | 电子 | 0.00 | 0.00 |
C6 | 金属、非金属 | 170,379,113.17 | 4.15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09,752,826.42 | 5.11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13,644,400.09 | 7.64 |
C99 | 其他制造业 | 74,830,000.00 | 1.82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00 | 0.00 |
E | 建筑业 | 76,020.00 | 0.00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67,872,000.00 | 1.65 |
G | 信息技术业 | 7,520,000.00 | 0.1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01,878,307.75 | 7.35 |
I | 金融、保险业 | 1,006,880,000.00 | 24.51 |
J | 房地产业 | 569,222,459.33 | 13.86 |
K | 社会服务业 | 127,224,298.32 | 3.10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074,535.81 | 0.07 |
M | 综合类 | 0 | 0 |
合计 | 3,833,003,331.81 | 93.31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628 | 中国人寿 | 5,900,000 | 186,971,000.00 | 4.55 |
2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300,000 | 173,333,000.00 | 4.22 |
3 | 600048 | 保利地产 | 7,200,000 | 161,280,000.00 | 3.93 |
4 | 002024 | 苏宁电器 | 6,400,000 | 132,992,000.00 | 3.24 |
5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0,000,000 | 123,800,000.00 | 3.01 |
6 | 000069 | 华侨城A | 7,200,000 | 123,624,000.00 | 3.01 |
7 | 601998 | 中信银行 | 15,000,000 | 123,450,000.00 | 3.01 |
8 | 000425 | 徐工机械 | 3,400,000 | 119,408,000.00 | 2.91 |
9 | 000001 | 深发展A | 4,800,000 | 116,976,000.00 | 2.85 |
10 | 601899 | 紫金矿业 | 12,000,000 | 115,680,000.00 | 2.82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700,568.5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2,624.09 |
5 | 应收申购款 | 159,958.26 |
6 | 其他应收款 | 21,192.03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944,342.93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2006-01-01至2006-12-31 | 2007-01-01至2007-12-31 | 2008-01-01至2008-12-31 | 2009-01-01至2009-12-31 | 2005-12-28至2009-12-31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15.07% | 133.07% | -58.10% | 80.94% | 280.03%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97.47% | 128.21% | -58.82% | 79.18% | 233.82% |
超额收益率 | 17.60% | 4.86% | 0.72% | 1.76% | 46.2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 1.53% | 2.03% | 2.75% | 2.02% | 2.14%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1.19% | 1.95% | 2.59% | 1.75% | 1.95% |
收益率标准差之差 | 0.34% | 0.08% | 0.16% | 0.27% | 0.19% |
十四、费用概览
(一)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8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成员情况”部分的内容,增加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魏东先生的信息,更新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李洪波先生的信息;增加新任董事许小松先生、汪卫杰先生、新任独立董事程静萍女士的信息。庹启斌先生、李迅雷先生、先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许冠庠先生、Bernd-Uwe Stucken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更新了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的内容,更新了通过银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柜台系统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场外前端模式)、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投业务的优惠措施;增加了通过华宝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持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持招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通过建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仅限前端收费模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柜台系统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措施。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7、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网上交易的内容。
8、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