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传真表决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的资金需求,为了更好的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如下:
原方案: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1)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扩建HDI项目,金额不超过56,298万元人民币;
(2)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建快板项目,金额不超过15,255万元人民币;
(3)拟增资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继续建设背板项目,金额不超过36,991万元人民币;
(4)拟增资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PC业务流动资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28,544 万元人民币,投入上述四个项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投入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偿还,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后,将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市场情况安排使用。
现调整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1)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扩建HDI项目,金额不超过56,298万元人民币;
(2)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建快板项目,金额不超过15,255万元人民币;
(3)拟增资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继续建设背板项目,金额不超过36,991万元人民币。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08,544 万元人民币,投入上述三个项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投入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偿还,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后,将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市场情况安排使用。
2、关于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有效期议案
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有效期一年:自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配售股票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486,67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计为517,946,002股。
3、本次配股定价方式及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值;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4)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价格: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4、本次配股配售对象:
待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1)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扩建HDI项目,金额不超过56,298万元人民币;
(2)拟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建快板项目,金额不超过15,255万元人民币;
(3)拟增资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继续建设背板项目,金额不超过36,991万元人民币。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08,544 万元人民币,投入上述三个项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投入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偿还,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后,将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市场情况安排使用。
6、本次配股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7、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范围如下:
(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在本次配股申报期间,授权董事会可依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适当的调整;
(3)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售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授权董事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及合同;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配股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配股方案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9)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0)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主要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2日,会议登记日为2月24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02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0日
附件一:
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议案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入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扩建HDI项目,金额不超过56,298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将联合上海方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方正”)对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实施增资。本公司以配股资金56,298万元人民币增资珠海高密,香港方正以美元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珠海高密75%的股权,香港方正持有珠海高密25%股权。
增资投入珠海高密的资金全部用于新建HDI扩产项目,达产后月产能将增加30万尺。本项目计划利用珠海富山PCB产业园预留的厂房,总投资为75,064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73,6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464万元。
经测算,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16,663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6.5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23年。
2、增资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新建快板项目,金额不超过15,255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将联合上海方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方正”)对珠海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实施增资。本公司以配股资金15,255万元人民币增资珠海高密,香港方正以美元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珠海高密75%的股权,香港方正持有珠海高密25%股权。
增资投入珠海高密的资金全部用于新建快板项目。
本项目计划利用珠海富山PCB产业园预留的厂房,总投资为20,34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7,0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340万元。
经测算,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6,176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0.46%,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76年。
3、增资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用于继续建设背板项目,金额不超过36,991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将联合上海方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方正”)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密”)实施增资。本公司以配股资金36,991万元人民币增资重庆高密,香港方正以美元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重庆高密75%的股权,香港方正持有重庆高密25%股权。
增资投入重庆高密的资金全部用于新建背板项目。项目设计年产270万尺背板,项目总投资为68,242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3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859万元。
经测算,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10,895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35年。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08,544 万元人民币,投入上述三个项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投入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偿还,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后,将按项目投资计划及市场情况安排使用。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0-002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点半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在2010年2月26日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就有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有效期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将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22日)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也可在规定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可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三、会议出席办法
1、参加现场会议事项: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2010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秘书处
(3)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秘书处(邮编:100871)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2010年2月2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投票代理委托事宜详见《公司章程》第60条、第61条、第62条、第63条等。
(4)登记联系电话:(021)58400030
登记传真:(021)58408970
(5)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北京,会议具体召开会场、时间待股东大会登记时直接通知登记开会股东于2010年2月26日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0年2月26日
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2)本次股东大会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系统;
(3)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流程详见附件;
(4)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0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01 | 方正投票 | 4 | A股 |
2、表决程序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议案1需要逐项表决,以1.00元申报价格对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其项下所有审议项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不需要再逐项表决。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
3、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全体议案 | 以下全部议案 | 99.00元 |
1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 1.00元 |
(1)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议案 | 1.01元 |
(2)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有效期议案 | 1.02元 |
2 | 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2.00元 |
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4、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 投票举例
1、本公司发行的为沪市A股,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2、如果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