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金杯
出售中华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期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关于华晨金杯出售中华资产进展情况的通知。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与华晨集团签署的协议,将华晨金杯中华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合同及人员等,转让给华晨集团。相关信息已于2009年10月31日以临2009-022号公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关于此次转让,已于2009年11月24日获得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国资产权[2009]258号文件批复。华晨集团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61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公告,并于2009年11月25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根据转让协议,此次交易已于2009年12月31日完成交割,华晨集团对华晨金杯有偿转让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接收,收到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83,926,695.42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89,222,657.57元,资产减负债的净额为人民币494,704,037.85元,此款为华晨集团最终支付给华晨金杯购买的不含税净资产价款,具体交割金额待审计后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1.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国资产权[2009]258号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61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公告;
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工商核变通内字[2009]第09000009809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