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2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髙冬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王力源出席会议,董事向东、董事孔令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受让探矿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资源基础,使公司拥有的各类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并为公司正在实施的LNG重卡推广业务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新能源”)受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等8家探矿权人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境内拥有的14个探矿权(详见公告2010-004)。
同意富蕴新能源就本次受让探矿权事宜与8家探矿权人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书》。
上述探矿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委托具有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查明所受让矿区内的煤炭储量,公司将及时公告勘查进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投资建设150万Nm3/d液化天然气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投资建设一座日处理15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装置,并进行边境口岸距厂区约30公里管道的建设。该工程是公司继鄯善和哈密的液化天然气工程之后投资建设的液化天然气三期工程,是公司以液化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生产所需气源全部来自TBM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斋桑区域开采的天然气。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
(1)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50万立方米、年产液化天然气5亿立方米。
(2)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哈拉苏村,规划面积980亩。
(3)建设期
工程建设期为二年,计划于2011年8月建成投产。
2、投资估算
工程建设投资6.47亿元,其中建设投资5.86亿元,流动资金0.35亿元。
3、销售收入、利润估算
预计该工程年均营业收入10.26亿元(含税),年均利润总额2.4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唐立久先生和倪维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更换吾满江·艾力先生和张文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变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力源、吾满江·艾力、张文中、向东、王建军,王力源为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唐立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更换张文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变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张文中、宋小毛、赵成斌、王力源、王建军,张文中为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唐立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更换张文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赵成斌、张文中、宋小毛、陆伟、康敬成,赵成斌为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倪维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更换吾满江·艾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变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宋小毛、吾满江·艾力、赵成斌、陆伟、孔令江,宋小毛为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39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50万Nm3/d液化天然气工程项目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2月23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2月24、25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39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0年2月25日18: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39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1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 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探矿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受让的14个探矿权交易价款为11246.9万元。
●本次出让14个探矿权的原探矿权人已取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探矿权勘查许可证,探矿权权属不存在任何限制或争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原探矿权人签署了《探矿权转让合同书》。因本次受让仅持有矿区探矿权,公司将在完成全部矿区勘探工作后,向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备案、审批工作,取得矿业开采必要的许可文件。
●矿业权的价值和开发效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委托具有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查明所受让矿区内的煤炭储量,公司将及时公告勘查结果。
●本次出让探矿权的原探矿权人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受让的14个探矿权位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姆斯特区域,该区域煤炭资源储量丰富。该矿区位于富蕴县城以南约160-180公里的准噶尔盆地东北缘,属低山丘陵地形,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伸入西部,发育有沙丘和沙垅地形,一般均可通行越野汽车,交通条件便利。
公司已聘请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本次受让矿权中的6个煤矿、5个铁矿探矿权进行评估(注:因2个金矿和1个铜矿探矿权系无偿转让,故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本次受让探矿权及其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本次受让的14个探矿权面积共计394.86平方公里,其中:6个煤矿、5个铁矿、2个金矿、1个铜矿,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等5家探矿权人拥有的6个探矿权勘查矿种是煤矿外,陕西禾润超硬工具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远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富蕴县富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探矿权人拥有的8个探矿权勘查矿种分别为铁矿、金矿、铜矿。但根据前期已实施的地勘工作表明,该区域的主要勘查矿种为煤炭资源。煤炭种类为不粘煤,属低—特高发热煤。探矿权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探矿权人 | 勘查许可证号 | 勘查项目名称 | 勘查面积 (KM2) | 有效期限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 | T65120090701031862 | 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煤矿普查 | 27.21 | 2009.7.16-2011.7.16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 | T65120090701031856 | 新疆富蕴县喀姆斯特中区煤矿详查 | 22.98 | 2009.7.16-2012.7.16 |
3 | 新疆煤炭综合勘查院 | T65120090401029340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煤矿普查 | 28.75 | 2009.4.16-2011.4.16 |
4 | 新疆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T65120090601030854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煤矿区预查 | 27.08 | 2009.6.11-2010.6.11 |
5 | 新疆大绿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T65120080901014072 | 新疆富蕴县白板地煤矿普查 | 28.81 | 2008.9.4-2010.9.4. |
6 | T65120090901034151 | 新疆富蕴县协贝能科克煤矿普查 | 28.84 | 2009.9.16-2011.9.16 | |
7 | 陕西禾润超硬工具有限公司 | T65120080202002039 | 新疆富蕴县喀拉萨依铁矿普查 | 29.79 | 2008.2.19-2010.2.19 |
8 | T65120080102001283 | 新疆富蕴县喀哈拉铁矿普查 | 29.67 | 2008.1.28-2010.1.28 | |
9 | 乌鲁木齐高远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T65120080102001262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铁矿普查 | 28.85 | 2008.1.28-2010.1.28 |
10 | T65120080202002031 | 新疆富蕴县依里和铁矿普查 | 28.83 | 2008.2.19-2010.2.19 | |
11 | T65120080102001270 | 新疆富蕴县得仁格铁矿普查 | 28.81 | 2008.1.28-2010.1.28 | |
12 | 富蕴县富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T65120090202024944 | 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北一区铜矿预查 | 28.80 | 2009.2.24-2010.2.24 |
13 | T65120081202021037 | 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北二区金矿预查 | 28.78 | 2009.2.24-2009.12.26 | |
14 | T65120081202022716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北金矿预查 | 27.66 | 2008.12.30-2009.12.30 | |
合计 | 394.86 |
截止目前,上述探矿权权属不存在任何限制或争议。
乌鲁木齐高远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铁矿普查探矿权和新疆富蕴县得仁格铁矿普查探矿权、禾润工具原持有的新疆富蕴县喀哈拉铁矿普查探矿权、富坤矿业原持有的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北二区金矿预查探矿权、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北金矿预查探矿权已经过期,上述探矿权人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延期申请。
二、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下属单位持有的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煤矿普查等四宗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543号)、《新疆富蕴县得仁格铁矿普查等三宗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544号)、《新疆富蕴县白板地煤矿普查等两宗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545号)、《新疆富蕴县喀哈拉铁矿普查等两宗探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546号),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11个探矿权评估价值共计14,072.99万元。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序号 | 勘查项目名称 | 评估方法 | 评估价值 (万元) |
1 | 新疆富蕴县阿勒安道煤矿普查 | 地质要素评序法 | 9,099.91 |
2 | 新疆富蕴县喀姆斯特中区煤矿详查 | 2,140.88 | |
3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煤矿普查 | 1,120.46 | |
4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煤矿区预查 | 201.03 | |
5 | 新疆富蕴县白板地煤矿普查 |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 | 213.77 |
6 | 新疆富蕴县协贝能科克煤矿普查 | 213.99 | |
7 | 新疆富蕴县喀拉萨依铁矿普查 | 221.04 | |
8 | 新疆富蕴县喀哈拉铁矿普查 | 220.15 | |
9 | 新疆富蕴县金斯格库木铁矿普查 | 214.07 | |
10 | 新疆富蕴县依里和铁矿普查 | 213.92 | |
11 | 新疆富蕴县得仁格铁矿普查 | 213.77 | |
合计 | 14,072.99 |
三、本次受让探矿权的交易价格
参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受让探矿权评估结果,经与探矿权出让人协商,本次受让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等8家探矿权人持有的11个探矿权交易价格共计11246.9万元,富蕴县富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3个探矿权为无偿转让。
四、律师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已为本次受让出具了《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之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受让探矿权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本次收购可依法实施完毕。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8家探矿权人签署的《探矿权转让合同》;
(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14个探矿权勘查许可证书;
(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11个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四)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矿业权评估资质文件;
(五)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之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受让探矿权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