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备忘录
2010年0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记者 周翀
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与马耳他金融服务局主席乔·班尼斯特签署了中马《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至此,中国证监会已与42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46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近年来,中国和马耳他两国在经贸等各个领域均已开展友好合作与交流。中马两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此次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证券期货领域的监管交流合作、促进两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中国证监会一贯重视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卢森堡、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印度尼西亚、新西兰、葡萄牙、尼日利亚、越南、印度、阿根廷、约旦、挪威、土耳其、阿联酋、泰国、列支敦士登、蒙古、俄罗斯 、迪拜、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中国台北、马耳他等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