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2010年0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0—0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送达的(2010)乐民破字第1-1号《通知书》,峨眉山市天翼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债权人,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乐山中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一、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乐山中院受理即本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重大不确定性。
二、即使乐山中院受理上述申请,本公司如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