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11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十名,代表股份58,332,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股东所持股份54,407,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龙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0票。
2、选举张水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0票。
3、选举陈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85,644,866票。
4、选举王鸿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0票。
5、选举吕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3票。
6、选举廖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0票。
7、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1票。
8、选举刘培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29票。
9、选举张宏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76,793,841票。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曾仰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58,332,965票。
2、选举程益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58,332,965票。
3、选举刘高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58,332,965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刘佳萍律师到会见证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0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ST夏新 公告编号:临2010-013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2月11日在厦门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龙雏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水利、陈方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秘职责的议案》
由于公司处在破产重整及重组过渡期,公司暂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指定吕东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间为三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薛祖云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9日上午9点30分
3、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B2段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5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3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选举的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参加会议登记有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
电话:0592-6516003
传 真:0592-5051631
邮 编:361022
联系人:吕东、廖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3、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0年2月13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祖云简历:
薛祖云,男,1963年 7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副主任。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三亚金棕榈旅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受聘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好万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祖云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盖章)
2010年2月11日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薛祖云 ,作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薛祖云
2010年 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ST夏新 公告编号:临2010-014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2月11日在厦门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曾仰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