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盟对中国草甘膦暂停征收反倾销税期限延长一年的公告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0-0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盟对中国草甘膦暂停征收反倾销税期限
延长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暂停征收对进口自中国的草甘膦的反倾销税,期限为9个月。(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交所网站上披露)。
本公司近日获悉,欧盟理事会于2010年2月13日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征收对进口自中国的草甘膦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一年,自2010年2月13日起生效。
目前公司草甘膦产品尚未进入欧盟市场,本次欧盟对华草甘膦暂停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延长一年,对公司草甘膦产品开拓欧洲市场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