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18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高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数262,245,837股,占总股本的51.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以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大会审议了提交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承江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参加表决的股份数为262,245,837股,其中同意票262,245,83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丛中丽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0-临00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承江先生担任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调整董事会各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会议决议将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结构调整为:
战略委员会:胡承江、高康、洪学春、李天林、沈玉平、金学军,胡承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沈玉平、金雪军、郑吉昌,沈玉平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金雪军、胡承江、郑吉昌,金雪军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吉昌、沈玉平、李天林,郑吉昌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