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化CWB1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3日,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从2010年2月25日(星期四)起将停止交易。
二、石化CWB1的行权期为2010年2月25日(星期四)至2010年3月3日(星期三)期间的5个交易日,行权期间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
三、石化CWB1实行实物交割,不能自动行权,投资者必须进行行权申报。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份的整数倍,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成功行权获得的中石化A股股票可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四、石化CWB1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9.15元/股,行权比例为2:1。如果投资者需要行使1000份石化CWB1,那么其必须保证资金账户中有19.15×500=9,575元的可用资金,方可行权。
五、关于持有、买入石化CWB1权证的风险提示
目前,石化CWB1的行权价格高于中石化A股股票市价(中国石化A股股票2月23日收盘价为10.98元),中石化A股股票价格已经很难超过其权证行权价格(19.15元/股),投资者持有或买入石化CWB1将面临巨大风险。在已经到期的权证中,个别价外权证在最后交易日曾出现过疯狂炒作的情形,不排除石化CWB1也会出现类似的炒作情况,大多数参与权证炒作的投资者会在最后交易日遭受较大损失,请投资者谨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权证异常波动的实时监控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中的有关规定,当权证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特别提醒投资者不要抱有投机炒作心理,防止权证无法卖出造成损失。
1.到期日前2个月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理论价格且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价外权证,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超过20%、累计上涨超过50%的;
2.到期日前2个月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理论价格且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下(不含0.100元)的价外权证,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超过50%、累计上涨超过80%的;
3.在竞价交易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严重影响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的;
4.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可以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其他情形。
权证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1.权证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60分钟;
2.首次停牌时间超过收盘时间的,在当日收盘前5分钟复牌;
3.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
具体停复牌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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