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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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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第十四研究所申请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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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0—0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3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416,900股,占公司总股份323,200,000股的26.4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合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85,4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5,4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