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名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0—08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340,706,318股,占公司总股本 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敬欣律师、马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总裁何建平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书面记名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40,706,318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敬欣、马男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