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2月24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W2-A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74,333,433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124,533,333股的59.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委派许城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3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2、审议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33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4,33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08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5号文核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公司股票于2009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0年2月23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的登记事项共四项,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453.3333万元;
2、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453.3333万元;
3、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4、股东(发起人)变更为: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钦徽,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