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辽宁方大集团成为方大特钢控股股东之时,便有意将旗下焦炭资产注入。直到今日方大特钢公告披露购买资产预案,此事方才正式拉开帷幕。
公告称,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辽宁方大集团持有的沈阳炼焦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沈阳炼焦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价格为11.9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表示,经采用收益法确定,沈阳炼焦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1.96亿元,增值额为8.65亿元,增值率为260.94%。为受让此资产,方大特钢拟向辽宁方大集团定向增发1.43亿股,发行价为8.35元/股。按照本次交易拟发行的股份数量计算,沈阳炼焦2009年度、2010年度每股收益分别为0.44元/股、0.77元/股。
方大特钢认为,本次交易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预计公司2009年、2010年每股收益为0.13元/股、0.30元/股,较公司2009年1至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75元有较大的改善。
同时,方大特钢已与辽宁方大集团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书》,辽宁方大集团承诺沈阳炼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0亿元、1.54亿元和1.75亿元,沈阳炼焦在承诺期间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将由辽宁方大集团以足额的现金补偿。同时,方大特钢对沈阳炼焦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价值十分自信。公司表示,沈阳炼焦产生的商誉占本公司2009年8月31日模拟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00%,分别为2009年度、2010年度模拟备考盈利预测净利润的5.78倍、2.13倍。
有关资料显示,沈阳炼焦为沈阳市唯一的人工煤气气源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焦炭、煤气、焦油、粗苯、硫铵,煤气全部供应沈阳市煤气总公司。目前,沈阳炼焦具有年生产焦炭45万吨、煤气1.9亿立方米、焦油1.95万吨、硫铵5000吨、粗苯5000吨的生产能力。2009年1至8月,沈阳炼焦实现营业收入4.88亿元,实现净利润4210.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