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伟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19号文核准。伟星新材的证券代码为00237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1,2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3月1日(T-5日)至2010年3月3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8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总量,即1,268万股。
6、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3月3日(T-3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8、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1,268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1、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售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2月26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T-6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 发行安排 |
T-6日 (2010年2月26日周五)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5日 (2010年3月1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
T-4日 (2010年3月2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T-3日 (2010年3月3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
T-2日 (2010年3月4日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2010年3月5日周五 )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2010年3月8日周一 )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
T+1日 (2010年3月9日周二) |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T+2日 (2010年3月10日周三) |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T+3日 (2010年3月11日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东北证券将于2010年3月1日(T-5日)(周一)至2010年3月3日(T-3日)(周三)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具体地址 |
T-5日 2010年3月1日周一 | 9:30~11:30 | 北京 | 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二楼聚宝厅Ⅰ厅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乙9号 |
T-4日 2010年3月2日周二 | 9:30~11:30 | 上海 |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洛阳厅 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33号 |
T-3日 2010年3月3日周三 | 9:30~11:30 | 深圳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宴会厅Ⅰ厅 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年3月1日(周一)(T-5日)至2010年3月3日(周三)(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8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总量,即1,268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
②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若P>P1,则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3月3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268万股以上或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08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东北证券相关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 闫骊巍、刘存、陈晓荃、牛旭东、刘智博、陈杏根 |
地址 | 北京市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四层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邮政编码 | 100045 |
传真 | 010-68573837、68573606 |
联系及咨询电话 | 010-68573828、68573825 |
发行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