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全春来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3人,代表股份8896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0%。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842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8名,代表股份473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总股本292604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13人,代表股份8896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0%。其中:85965724股同意,2913915股反对, 84101股弃权,分别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63%、3.28%、0.09%。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842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其中:84231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08人,代表股份473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其中:1734724股同意,2913915股反对,84101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