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0年0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0-011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人员输入错误,本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披露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的“二、分红派息方案”中内容有误,现更正为: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