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74,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825万股的56.27%,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珊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274,725,0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