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2月22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由“乳制品制造,食品、饮料加工;农畜产品及饲料加工,牲畜,家禽饲养,经销食品、饮料加工设备、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专营除外)、农副产品,汽车货物运输,日用百货,饮食服务;本企业产的乳制品、食品,畜禽产品,饮料,饲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乳制品及乳品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机器设备修理劳务(除专营)和设备备件销售(除专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变更为“乳制品制造,食品、饮料加工;农畜产品及饲料加工,牲畜,家禽饲养,经销食品、饮料加工设备、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专营除外)、农副产品,汽车货物运输,日用百货,饮食服务;本企业产的乳制品、食品,畜禽产品,饮料,饲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乳制品及乳品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机器设备修理劳务(除专营)和设备备件销售(除专营)业务;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公司住所由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变更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
上述两项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