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南苏州路325号7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吴建华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64,124,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370%;其中:
A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共持有公司164,051,374股有表决权股份,占A股股份总数的62.1175%。
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共持有公司72,8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股股份总数的0.1094%。
三、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贺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64,124,174 | 164,123,674 | 500 | 0 | 99.9997 |
A股股东 | 164,051,374 | 164,050,874 | 500 | 0 | 99.9997 |
B股股东 | 72,800 | 72,800 | 0 | 0 | 1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陈玮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7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0-003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张世民先生因另有公务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蔡建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致推举贺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由贺涛董事长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7日